• 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天津市推荐对象公示
  • 发布时间:2016-09-26
  •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关于评选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5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合作交流系统推荐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经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对口支援二处为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河东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阎春雷同志为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市推荐的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对口支援二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如下:
      负责对口支援三峡库区重庆市万州区,与甘肃省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支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与丹江口库区上游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开展对口协作,对口帮扶河北省承德市贫困县和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承担对口支援宁强县和略阳县震后恢复重建阶段性任务。
      积极推进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累计安排对口支援资金、物资41.57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08亿元,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施项目近千个。建立高层互访机制,与受援省区实现高层互访105次,签署省级合作协议20余个。深化结对帮扶机制,我市14个区(管委会)与甘肃3市13个贫困县结为帮扶对子。教育、卫生、文化等几十个部门与受援省区对口部门建立起帮扶合作关系。探索精准帮扶方式,实施“对口帮扶甘肃藏区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项目,累计招收甘肃贫困生308名。拓展社会帮扶领域,多年来,共组织上千家社会团体、津商津企参与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在受援省区投资额超过500亿元。
      圆满完成对口支援宁强县和略阳县震后恢复重建任务,胡锦涛同志于2010年1月29日批示“天津援建陕西灾区工作做的富有成效,尤其是学院、医院建设是一流的。灾区人民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天津人民。望继续努力,善始善终,圆满完成援建任务。”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阎春雷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如下:
      阎春雷,男,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河东区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自1997年以来,阎春雷同志一直负责河东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先后十余次赴甘肃省结对帮扶县——定西市岷县调查研究,为河东区委、区政府决策实施帮扶与支援岷县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为河东区创新结对帮扶模式,丰富帮扶与支援内涵,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所在的单位曾于2004年、2011年、2014年三次被国务院扶贫办授予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受理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受理方式:电话、面谈或信函
      受理电话:83605568,27313700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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