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节放假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3-23
  • 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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